檢送本市113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培訓實施計畫,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3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暨本局113年度性別平等教育推動計畫辦理。
二、為培力本市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熟悉調查策略與技術,爰辦理旨揭研習課程。
三、本案相關訊息如下(課程內容詳如實施計畫):
(一)研習時間:113年5月22日至24日(星期三至星期五)。
(二)研習地點:高雄市前鎮區樂群國民小學3樓視聽教室(育樂路61號)。
四、參加對象:
(一)本市各級學校校長,共計至多70名。
(二)社團法人高雄律師公會推薦之律師,共計至多5名。
(三)本市立案之人民團體推薦之人員,以性別友善相關團體為優先,各團體1名為原則,共計至多5名。
(四)前列各項參加對象報名人數不足時,得以流用。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5月10日。

六、報名方式:
(一)具教師身分者,請至進入「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網址:http://www1.inservice.edu.tw/),課程代碼:4324742
(二)不具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入權限者,請致電至樂群國小輔導處(07-7225846分機741)報名,並詳填報名表(如附件),務必於113年05月10日前傳至樂群國小輔導主任信箱Qmaymay0126@gmail.com,逾期不受理。
七、須全程參與培訓課程,並依規定簽到退,不得缺課與遲到早退(每堂課遲到15分鐘以上者,該堂課不計時數);若有請假或缺課者,只核發研習時數證明。
八、本案核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課務自理),全程參加者覈實登錄研習時數。
九、如有研習相關問題,請洽詢樂群國小輔導室鄭主任(07)7225846轉7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