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阿蓮區復安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1學年度新生入學招生簡章
一、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高雄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優先招收需要協助幼兒辦法暨高雄市11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招生作業規範。
二、報名日期:111年4月21日(星期四)至4月22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111年4月23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3時,逾時不受理報名。
三、報名地點:復安國小附設幼兒園(太陽班)。
四、幼兒園電話:07-6331763。
五、登記方式:
(一)採「紙本現場登記」,請檢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及優先入園身分資格相關證明文件報名。
(二)每生限報名1園,如家長重複報名,經查屬實,逕予撤銷登記在後之幼兒園報名資格。
(三)登記證明文件,如有意思表示具備而未繳、偽造、變造或出具不實之情事者,逕予撤銷其錄取資格,並追溯其法律責任。
(四)3-5歲班幼兒就近入園依「高雄市111學年度國民小學學區劃分一覽表」辦理,設籍地於本校學區及設籍地國小學區內未附設幼兒園之幼兒,得以就近入園身分報名。
六、招生年齡:
(一) 5足歲:105年9月2日至106年9月1日出生者。
(二) 4足歲:106年9月2日至107年9月1日出生者。
(三) 3足歲:107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出生者。
七、招生名額:
(一)預定招生名額:3-5歲班共21名,確定優先入園幼兒名額後,於111年4月27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公告抽籤餘額。
(二)相關資訊公告於本園網站及足資辨識處、高雄市政府幼兒園招生管理系統。
八、錄取規則:
(一)錄取高雄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後,依其身分資格順序錄取。
(二)3-5歲班招生順序如下:
1、5足歲依序招收需要協助幼兒。
2、4足歲依序招收需要協助幼兒。
3、3足歲依序招收需要協助幼兒。
4、高雄市社會局安置之幼兒。
5、就近入園5足歲第3順位5種身分並列優先幼兒。
6、就近入園5足歲一般生。
7、就近入園4足歲第3順位5種身分並列優先幼兒。
8、就近入園4足歲一般生。
9、就近入園3足歲第3順位5種身分並列優先幼兒。
10、就近入園3足歲一般生。
11、設籍本市5足歲,除校(園)內教職員工子女外之4種身分並列優先幼兒。
12、設籍本市5足歲一般生。
13、設籍本市4足歲,除校(園)內教職員工子女外之4種身分並列優先幼兒。
14、設籍本市4足歲一般生。
15、設籍本市3足歲,除校(園)內教職員工子女外之4種身分並列優先幼兒。
16、設籍本市3足歲一般生。
17、非設籍本市5足歲,除校(園)內教職員工子女外之4種身分並列優先幼兒。
18、非設籍本市5足歲一般生。
19、非設籍本市4足歲,除校(園)內教職員工子女外之4種身分並列優先幼兒。
20、非設籍本市4足歲一般生。
21、非設籍本市3足歲,除校(園)內教職員工子女外之4種身分並列優先幼兒。
22、非設籍本市3足歲一般生。
(三)報名人數未逾可招生名額時,應全數錄取;報名人數逾招生名額時,依錄取順序
採公開抽籤方式決定,未抽中者依抽籤順序全數列入備取名單。
九、優先入園資格:
(一)第1順位(具序位):
1.身心障礙幼兒(由高雄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逕予安置入園,或持有暫緩入學證明)
2.低收入戶子女(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低收入戶證明)
3.中低收入戶子女(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4.原住民幼兒(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上註記原住民身分)
5.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6.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4條之證明文件且符合第10條第
1項身分)
(二)第2順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安置之幼兒(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安置公文)。
(三)第3順位(並列):
◎校(園)內教職員工子女(人事單位提供之在職證明,不含代理代課教師)。
◎輕度身心障礙者子女(輕度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符合「高雄市弱勢單親家庭扶助辦法」補助之單親家庭子女(高雄市區公所開立弱勢單親家庭子女生活教育補助證明書)。
◎同時育有3名(含)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以監護人認定,子女人數計算含寄養家庭子女)。
◎當學年度兄弟姊妹已在園持續就讀之幼兒(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含110學年度畢業生)
(四)除優先入園幼兒外,其餘為一般生。
(五)經高雄市鑑輔會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倘放棄安置資格,僅得以一般生身分登記報名。
(六)校(園)內教職員工子女(含本校外籍教師子女),報名教職員工任職所在校園視同就近入園第3順位。
十、抽籤日期及規則:
(一)111年4月28日(星期四) 10時公開抽籤後,當場公告抽籤正取及備取名冊,並於當日當日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園網站及足資辨識處。
(二)雙胞胎、多胞胎或同學齡之兄弟姊妹得視為1組併同抽籤:家長可依意願選擇將幼兒視為1組併同抽籤或分別抽籤,惟不適用於可招生名額小於雙胞胎、多胞胎或同學齡之兄弟姊妹人數之情形,例如可招收名額數僅1名時,抽中後僅能擇1名幼兒入園。
十一、報到日期:
(一)111年4月28日(星期四)至4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16時;111年4月30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15時。
(二)新生報到未滿額或有幼兒放棄入園資格時,應依備取名冊先後次序補足名額,備取名冊之有效日期至111年6月30日。
(三)每生僅能選擇公立幼兒園或非營利幼兒園其中1園報到,如家長重複報到,經查屬實,逕予撤銷登記在後之幼兒園報到資格。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備取名冊失效後如有出缺,採隨報隨到方式入園並依順位錄取至額滿截止。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1 日